史良:新中国司法事业的奠基人与“女中豪杰”
一、早年经历与觉醒
史良(1900年3月27日—1985年9月6日),字存初,出生于江苏常州的一个清贫知识分子家庭。她自幼聪慧,1913年进入常州女子师范附小,1915年考入常州女师。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,史良积极投身其中,被推举为学生代表,参与组织罢课和抵制日货运动,还曾因学潮被军警逮捕。这段经历让她深刻认识到社会的不公与法律的重要性,也为她后来的革命道路埋下了伏笔。
二、求学与律师生涯
1923年,史良考入上海法政大学,1927年毕业后因私立大学身份无法获得律师证书,被分配到南京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工作。因不满上司的作风,她被诬陷入狱。在狱中,她目睹了国民党对革命者的迫害,这进一步坚定了她的革命信念。出狱后,史良回到上海,于193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成为上海律师公会执行委员。她还加入了共产党设在上海的外围组织“革命人道互济总会”,为中共地下党员提供法律援助。
三、抗日救亡运动与“七君子事件”
九一八事变后,史良积极参与抗日救亡运动,发起组织上海妇女界救国会,并被选为理事。1936年,她因积极领导抗日救亡运动,与沈钧儒、章乃器、邹韬奋、李公朴、沙千里、王造时等人一起被国民党政府逮捕,成为著名的“七君子”之一。在狱中,史良等人坚持斗争,最终在社会各界压力下获释。
四、新中国成立后的贡献
新中国成立后,史良担任了司法部部长,成为当时仅有的两位女性部长之一。她致力于建立新中国的法律体系,废除了国民党的六法体系,推动了新中国第一部基本法律——《婚姻法》的诞生。这部法律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,实现了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,为妇女解放做出了重要贡献。此外,史良还推动了律师制度和公证制度的建立。
五、妇女运动与社会活动
史良是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之一。在新中国成立后,她担任全国妇联副主席,积极推动妇女权益保护。她还参与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修订工作,为妇女解放和婚姻自由做出了重要贡献。史良一生致力于通过法律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,为人民服务。
六、晚年与逝世
1978年至1983年,史良担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。她一生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,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、民盟中央主席等。1985年9月6日,史良因病逝世。她的一生,从早年的学生运动领袖、著名大律师,到抗日救国、反对内战、与共产党合作,再到新中国高级领导人,为人民共和国辛勤工作,走过了辉煌的一生。
七、评价与纪念
史良被毛泽东誉为“女中豪杰”,她的事迹被广泛传颂。她是中国共产党久经考验的亲密战友,为民族和民主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。新中国成立后,她成为新中国人民司法工作的开拓者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奠基人,为新中国的人民司法工作从理论到实践作出了杰出贡献。史良的一生,是为民主、自由和女权而战的生命历程。